2016年5月31日星期二

中国老百姓的税负有多重?

中国财政收入的绝大部分是由看不见的税收和各种行政收费构成。

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与GDP的飞速增长相对应的是,中国政府的财政收入也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膨胀,且增长速度远超GDP增速。1994年至2014年,中国财政收入从5218亿增至14037亿,年均增长17.9%,而同期GDP名义年均增长率为13.7%。历次减税措施都并未对政府收入产生实质影响,2004年农业税试点取消之前,其在税收中仅仅占比2%,2011年个税起征点提至3500元后,次年税收虽减少230亿,但2013年很快又比上年增长了710亿。

更何况按照国际通行的政府收入口径,中国政府的收入远不止公共财政预算。根据IMF定义,政府收入应包括强制征收的税收、社保缴款和其他所有增加政府净值的收入,按此标准,2014年财政决算表中的中国政府总收入达到24.3万亿人民币,占GDP比例达38.2%,而官方口径在扣除土地出让金和住房公积金部分后,声称中国宏观税负仅有30.1%,甚至称其远低于发达国家。

然而根据OECD的数据显示,2014年美国、英国、日本的政府收入占GDP比例分别为26%、32.6%和30.3%,中国38.2%的比例已经接近欧洲福利国家40%的水平。而在具体收入来源中,与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占主体收入来源的情况相比,中国则完全相反,7成以上税收来自以增值税为代表的间接税,此税种最大的特征便是可通过隐藏在价格里最终转嫁给消费者,而消费者并不知道自己无形中承担了比工资税高出数十倍的税收负担。


在中国,一件进口化妆品的价格中要包括高达50%的关税、30%的消费税和17%的增值税。无处不在的增值税甚至在治病救人的药品中也不例外,对药物免征或少征增值税是国际通行做法,而中国对药品统一按照税率最高档征收17%的增值税,进口药品还要加收3-6%的关税。即便在发明增值税且极度依赖间接税的法国,其对商品和服务加收的间接税占税收比例也不超过40%,而在中国,这一比例为74%。

更加具有中国特色的是,除去土地出让金的卖地收入,光是列入财政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性基金收入就高达1.36万亿。原本与公共服务相关的支出应统一由公共预算承担,但中国却对路灯道路一类的市政服务都要额外加收行政经费。2014年通过水电附加费征收的各项政府性基金总额就不下1200亿,然而要知道,在全国至少500项政府性基金中,只有40余项被纳入预算管理,有名目可查,其他被各地部门截留的行政收费去向根本无从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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