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2日星期日
劳东燕:被剥夺与不公主要不是来自于异性,而是来自于制度层面对利益与风险分配的不公平
@劳东燕2004
今天听了一期关于女性主义的播客,觉得很有启发。在我们这个社会,无论男女,可能很多人都有强烈的被剥夺感与不公感。这种情绪有其现实的经验基础,并非空穴来风。但是,人们在寻找被剥夺与不公的根源时,明显就是找错了对象,出现所谓的归因谬误:一些男性认为是争取权利的女性导致了自己的被剥夺,一些女性则认为自身的处境完全是男性造成的,由此引发撕裂与互斗。
可以说,几乎每次讨论相关的话题,都会造成这样的局面,并使得女性主义或女权主义被进一步的污名化。这也是为什么我不怎么愿意在公共领域谈及这个话题,因为最后的局面往往就是互撕,而这样的互撕其实根本无助于改善两性各自的处境,反而忽略了真正应该关注的问题,让作为问题症结的第三方得以安然无恙。
只要认真想想,就会意识到这种被剥夺与不公主要不是来自于异性,而是来自于制度层面对利益与风险分配的不公平。就拿生育问题来说,谁都知道生育与孩子抚养有巨大的成本,如果这个成本完全由家庭来承担,最后就会主要落在女性身上,女性当然会觉得极不公平,因为孩子并不是她一个人的。但同样地,孩子也并不完全属于作为父亲的男性。
理由很简单,养育孩子除了个人与家庭自身的考虑,同时也是在为国家与社会培养劳动力。既然如此,生育与抚养的成本就理应在国家、社会与家庭之间进行合理的分配。国家不能只是口头上提倡生三胎,却不愿意承担任何成本,而是借助自身的强势地位,将生育与抚养成本完全转嫁给用人单位与家庭。试想如果国家可以这么做,相对个人处于强势地位的用人单位,自然也可以依样画葫芦,将相应成本推给家庭。家庭中强势的一方(通常是男性),再依这个逻辑,将生育与抚养成本主要推给相对弱势的女性来承担。
不难发现,要解决这个问题,关键不在于家庭内部男女之间进行互博,而是有必要一致努力对外,要求国家与代表社会的用人单位合理分摊生育与抚养所带来的成本。所以,在生育问题上,国家首先应该拿出真金白银,包括给用人单位出台优惠政策,将鼓励生育的举措落到实处,接下来是用人单位的责任如何落实的问题,最后才涉及家庭内部如何分配余下成本的问题。先解决外患再解决内忧,应该是这样的顺序吧。资源是有限的,有一个轻重缓急的问题,分散用力于事无补;更何况,通过骂战也不可能改变他人的观点与立场。
除生育问题之外,很多表面看来是两性关系的问题,同样涉及国家与社会,后二者也是利害关系人。只有共同努力施加必要的压力,逼使国家与社会承担起其应当承担的责任与义务,相关问题才有解决的可能。这意味着,对于存在制度性不公的问题,两性合作一起抗争,才可能迎来互利共赢的局面,不然就是两败俱伤。两性之中不可能有最后的完胜者,其中一方要胜也是惨胜,势必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真正应该付出代价的利害关系人,反而得以置身事外了。
@楚望台
劳老师,非常不赞成您「养育孩子本身就是在为国家与社会培养劳动力」这个逻辑前提。这是在给公民下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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