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3日星期五

砍死王佳佳法官的是3000元的KPI压力

文/ELM

【一】

接着昨天的《如果不是你乱判,人家怎么会砍死你?》再说两句,顺便也解答一下某些网友的疑问。

王佳佳法官所在的漯河法院发出的通报其实把事情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事情本身也不复杂:本来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原告党某要求赔偿18000,被告赔偿意愿12000。正常人的理解:最后的法院判罚额度应该在18000(原告诉求)到12000(被告意愿)之间。但是!王佳佳法官来了个骚操作:【对缺乏证据证明的其他财产损失请求依法不予支持。遂于7月23日判令……赔偿党某某各项损失9384.89元】

意料之中的,很多缺乏同情心和同理心的网友,或者就是觉得共产党的喉舌宣传永远伟大光荣正确,就会有这种“何不食肉糜”的表态:


——上面这种在冷气房里吹着空调还奇怪为什么别人一定要在大太阳下面做苦工、为什么为几千块钱就寻死觅活、还高高在上地人身攻击他人是“智商堪忧”“性格偏激”“没有就事论事”的,说话之前最好先对着镜子自己照照,没有镜子的话,多喝两杯白开水撒泡尿自己照照也行啊。

先就事论事地说一句:没有拿到手的9000块对党某来说,就是生存下去的唯一指望,王佳佳法官砍掉了这9000块,就相当于掐死了党老汉的唯一生路。看漯河法院自己的通报再捋捋时间表就知道了:

4月出了车祸,党某是靠体力活谋生的,为了省钱(比如开不出发票的护工费)宁可少住医院,但是他这个时候能干体力活吗?显然不行啊,那么从4月到7月开庭,只可能主要是靠自己的积蓄或者借钱,维持自己生存。法庭判的9000,是他医院的费用,这些钱基本上都是自己垫付的医疗费用,是要还给医院或者可能的债主。——所以站在7月底判决生效后这个时点,相当于党老汉身无分文(因为已经拿到手的9000需要去填补垫付的医疗费用),且身上受伤初愈,丧失重劳动能力,社会对他无供养(他干体力活肯定也没有三险一金),无亲无故也无法得到援助。既没有生活来源,也没有生活积蓄,如果这个时候不叫“断绝生存的希望”,还叫什么?

某些网友躺在冷气房里上网打口炮,很诧异地问:哎?党老汉没饭吃?为什么不吃肉?为什么为了区区9000块钱要杀法官?为什么要偏激地走上犯罪道路?为什么为了3000块钱智商堪忧?

这些人,呵呵,用郭德纲的话来说:为恶扬名,必逞其势;为贼鸣冤,必受其脏;为奸不平,必得其利;为犬声威,必为其朋。当某些人不明就里,只是从他的角度卖弄似的劝你大度时。记住,第一他不是你的自己人。第二要离他站得远些,因为打雷时会被连累

【二】

为了表示公允,再看一篇人民网对王佳佳法官的吹捧文章《那个如春风一般的女法官走了》:


从这篇肉麻的吹捧文章里,看到了更多的疑点(以下括号内引用均为人民网原文):

1,【“我们手上的一张纸,可能就是别人的人生”】?人民网的吹捧文章里居然还写出了这样的一句话,令读者相当不适。如果王佳佳法官真的觉得“我们手上的一张纸,可能就是别人的人生”,又怎么会置党老汉的生死于不顾,置保险公司的12000赔付意愿于不顾,而执意要把赔付额度压缩到9000元,以至于断绝了党老汉的求生念想、把党老汉逼上绝路呢?

2,【王佳佳听街坊说当事人生病后没有经济来源,平时都是靠邻居接济,买饼充饥】?某个案件的当事人“生病后没有经济来源”,平时都是靠邻居接济,那么党老汉自己在4月交通事故后,已经伤到了住院15天、且大概率无法继续从事体力劳动来养活自己的情况下,也同样是没有了经济来源,为什么王佳佳法官又那么狠心地腰斩了原告的赔偿诉求?

3,【“……,我们的目的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老百姓的糟心事能在法院有个公平的裁判,……”这是王佳佳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如前所述,党老汉的合法利益到底如何定?连保险公司都愿意支付起码12000元,这是因为他们权限内就只能支付这么多,再要增加就必须有法院的判决。说明连保险公司都认可党老汉的合法利益起码在12000,但是,在王佳佳法官的槌下,被强行砍到了9000,谁来定这个“合法利益”呢?

4,24小时是怎么分配的?【法院大院里,几只流浪猫还在等待被那个熟悉的身影投喂……花茶、艾灸锤、护手霜、润唇膏、绿植……走进王佳佳的办公室,桌子上摆着的生活小物,……这个润唇膏,是佳佳姐自己手工制作的,全院女同志,人手一支。……热爱生活、兴趣广泛,户外运动、手工、戏曲、动漫、历史、书法……“她好像没有知识盲区,……比如书籍、运动器械,保健设备,甚至养生知识。……,她甚至自学了刻章。】


能理解有些人就是三百六十行都能无师自通,但所有人的一天之内都只有24小时,王法官的24小时如何分配令人好奇,是如何能保持众多爱好的同时还做好本职工作的?肯定会有网友说不要搞诛心论,人家真有可能把工作和生活平衡得很好,那问题就来了:人民网吹捧的小作文里的这句话要怎么理解:【文件柜里,厚厚的几摞案卷还在等待被挨个处理】。换句话说:还有案件积压等待处理,王法官却能去发展喂猫、养花、做润唇膏、刻章、户外运动等等业余爱好?

【三】

不过,人民网的这篇小作文,倒是透露出一个不同寻常的信息:

【一次机会,王佳佳听说保险协会要开个会议,参会的保险公司很多,就主动去参加,借机会跟各家保险公司充分沟通,答疑解惑。】

为什么要特别强调保险公司呢?法院和保险公司不过就是业务往来,怎么还需要兴趣爱好那么多、以至于日理万机都很难排班的王佳佳法官亲自登门去学习呢?

另一个网友对王佳佳法官的吐槽是个线索:


搞了半天,王佳佳法官的“保险理赔能少判就少判”不是个例,而是惯例;不是针对党老汉,而是对所有和保险公司打官司的当事人都“一视同仁”地通杀。

——这么一来,王佳佳法官在“赔付12000到赔付18000元之间”偏偏选择了“赔付9000”就完全可以理解了,因为她的这个骚操作不是异常,而是正常,是她遇到的保险理赔案件的“能少赔付就少赔付”的惯例操作。只不过,这一次的当事人被逼到了绝路,走上了鱼死网破的路子。

【四】

简单检索一下新闻就知道了,法院和保险公司合作屡屡见诸报端,尤其在二线以下城市,包括湖北省高院与中国人保财险湖北分公司,黑龙江省高院与中国人保财险黑龙江分公司等,除了省级高院,还有市县级的法院,如牡丹江中院与中国人保牡丹江市分公司、敦煌市中院与中国人保财险敦煌支公司、西华县法院与中国人保财险西华县支公司等。


也许法院和保险公司合作的初衷是为了理顺赔付流程,初衷是好的,但是,在中国这样的法治环境下,类似的合作形式极有可能变成法院和保险公司相互输送利益的通道:法院压低保险理赔金额,保险公司用其他方式回报法院

换句话说,讨价还价、压低理赔金额,就成了王佳佳法官的KPI。从18000压到9000,差额9000就是王佳佳法官在这个案件上的业绩表现,很可能和她的“年终奖”挂钩。遗憾的是,她拿不到她的年终奖了,因为党老汉被逼到绝路。讽刺的是:砍死王佳佳法官的,其实也只不过是区区3000块的KPI业绩。

有网友会说:区区3000块钱,会有哪个保险公司看得上?是的,一个案件是3000,但是有多少个案件呢?结合上文网友的案例,就算每个案件能压低1万,那么一年100个案件,那就是100万。对于一个三线城市的保险公司来说,很少吗?不少了!

公检法的存在,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一旦出现了官商勾结,利益输送,哪怕只是嫌疑,也会损害公检法本身的公正。更何况,还是王佳佳法官这种显失常理的判决。这次碰上了走投无路的孤独老人,逼到绝路选择鱼死网破。如果法官队伍再不反省自己的行为,那以后还会有张佳佳李佳佳。

当然,死的法官再多,人民网也还能写出足量管够的胡说八道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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