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6日星期四

“淘汰清官”定律

对于这个擅长舞文弄墨的集团,要撇开它的自我吹嘘和堂皇表白,才能发现其本来面目。在仔细揣摩了一些历史人物和事件之后,我发现支配这个集团行为的东西,经常与他们宣称遵循的那些原则相去甚远。例如仁义道德,忠君爱民,清正廉明等等。真正支配这个集团行为的东西,在更大的程度上是非常现实的利害计算。这种利害计算的结果和趋利避害的抉择,这种结果和抉择的反复出现和长期稳定性,分明构成了一套潜在的规矩,形成了许多本集团内部和各集团之间在打交道的时候长期遵循的潜规则。这是一些未必成文却很有约束力的规矩。我找不到合适的名词,姑且称之为潜规则。

官场内部有许多层面和方面的潜规则,我想先写一个“淘汰清官”。这一个“淘汰清官”的定律又涉及到许多方面的因素,不是一两篇短文就能说透彻的,我想分开掰碎了慢慢说。几篇能说清楚,我也不敢确定,也许四五篇,也许七八篇。

读史只是我的业余爱好,不敢冒充专家。我所写的,都是一些我在读史的时候冒出来的心得,很可能见笑于大方。但我愿意姑妄说之。能姑妄发之,且有姑妄读之者,则幸甚。

《明史》上记载了皇帝和监察官员之间的一个你攻我守的故事。

崇祯元年(1628年),朱由检刚刚当皇帝。当时他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年轻人,一心想把国家治理好。朱由检经常召见群臣讨论国事,发出了“文官不爱钱”的号召。“文官不爱钱,武官不惜死”,这是宋朝传下来的一句名言,国民党垮台前也被提起过。据说,如此就可以保证天下太平。

户科给事中韩一良对这种号召颇不以为然,就给皇上写了份上疏,问道:如今何处不是用钱之地?哪位官员不是爱钱之人?本来就是靠钱弄到的官位,怎么能不花钱偿还呢?人们常说,县太爷是行贿的首领,给事中是纳贿的大王。现在人们都责备郡守县令们不廉洁,但这些地方官又怎么能够廉洁?有数的那点薪水,上司要打点,来往的客人要招待,晋级考核、上京朝觐的费用,总要数千两银子。这银子不会从天上掉下来,也不会从地里冒出来,想要郡守县令们廉洁,办得到么?我这两个月,辞却了别人送我的书帕五百两银子,我交往少尚且如此,其余的可以推想了。伏请陛下严加惩处,逮捕处治那些做得过分的家伙。

户科给事中是个很小的官,大概相当于现在的股级或副科级。但是位置很显要,类似总统办公室里专门盯着财政部挑毛病的秘书,下边很有一些巴结的人。韩一良所说的“书帕”,大概类似现在中央机关的人出差回京,写了考察纪行之类的东西自费出版,下边的人巴结的印刷费。那500两银子,按照如今国际市场上贵金属的常规价格,大概相当于43000多元人民币。如果按银子在当时对粮食的购买力估算,大概有现在的20万元人民币[注1]。那时的正县级干部,每月工资大概相当于现在的一千多块钱人民币,四万或二十万都要算惊人的大数目。

崇祯读了韩一良的上疏,大喜,立刻召见群臣,让韩一良当众念他写的这篇东西。读罢,崇祯拿着韩一良的上疏给阁臣们看,说:一良忠诚鲠直,可以当佥都御史。佥都御使大致相当于监察部的部长助理,低于副部级,高于正司局级。韩一良有望一步登天。

这时,吏部尚书(类似中组部部长)王永光请求皇帝,让韩一良点出具体人来,究竟谁做得过分,谁送他银子。韩一良哼哼唧唧的,显出一副不愿意告发别人的样子。于是崇祯让他密奏。等了五天,韩一良谁也没有告发,只举了两件旧事为例,话里话外还刺了王永光几句。

崇祯再次把韩一良、王永光和一些廷臣召来。年轻的皇上手持韩一良的上疏来回念,声音朗朗。念到“此金非从天降,非从地出”这两句,不禁掩卷而叹。崇祯又追问韩一良:五百两银子是谁送你的?韩一良固守防线,就是不肯点名。崇祯坚持要他回答,他就扯旧事。崇祯让韩一良点出人名,本来是想如他所请的那样严加惩处,而韩一良最后竟推说风闻有人要送,惹得皇上老大不高兴,拉着脸对大学士刘鸿训说:都御史(监察部部长)的乌纱帽难道可以轻授吗?崇祯训斥韩一良前后矛盾,撤了他的职。(参见《明史》卷258,毛羽健列传附韩一良)

韩一良宁可叫皇帝撤掉自己的官职,断送了当大臣的前程,甚至顶着皇帝发怒将他治罪的风险,硬是不肯告发那些向他送礼行贿的人,他背后必定有强大的支撑力量。这是一种什么力量?难道只是怕得罪人?给事中就好像现在的检察官,检举起诉和得罪人乃是他的本职工作,也是他获得声望的源泉。怕得罪人这种解释的力度不够。

细读韩一良的上疏,我们会发现一个矛盾。韩一良通篇都在证明爱钱有理,证明官员们不可能不爱钱,也不得不爱钱。韩一良说得对,明朝官员的正式薪俸确实不够花。而他开出药方,却是严惩谋求俸禄外收入者。这恐怕就不那么对症下药。

明朝官员的正式工资是历史上最低的。省级的最高领导,每年的名义工资是576石大米,折成现在的人民币,月工资大概是11780元[注2]。正司局级每年的名义工资是192石大米,月薪大概相当于3930元人民币。七品知县,每年的名义工资是90石大米,合月薪1840元人民币。韩一良这位股级或副科级干部,每年的名义工资是66石大米,折合人民币月薪1350元(参见《明史》卷七十二:职官志)。

我反复强调“名义工资”这个词,是因为官员们实际从朝廷领到的工资并没有这么多。那时候发的是实物工资,官员领回家的有大米,有布匹,有胡椒和苏木,还有银子和钞票。不管领什么,一切都要折成大米。于是这个折算率就成了大问题。《典故纪闻》第十五卷曾经详细描述成化十六年(1481年)户部(财政部)是如何将布折成大米的。朝廷硬把市价三四钱银子的一匹粗布,折成了三十石大米。而三十石大米在市场上值多少钱?至少值二十两银子!假如按照这种折算率,完全以布匹当工资,县太爷每年只能领三匹粗布,在市场上只能换一两银子,买不下两石(将近200公斤)大米。这就是说,朝廷几十倍上百倍地克扣了官员的工资。至于明朝那贬值数百倍,强迫官员接受的纸币,就更不用提了。

总之,明朝的县太爷每个月实际领到的薪俸,其实际价值不过1130元人民币[注3]。

请设身处地替县太爷们想一想。那时候没有计划生育,每家的人口至少有五六个,多的十来个。那时候也没有妇女解放运动,没有双职工,平均起来一家六七口人全指望位县太爷每个月1130块钱的工资,人均170多块钱的生活费,这位县太爷的日子并不比如今的下岗工人宽裕多少。更准确地说,这位县太爷与如今最贫穷的农民阶级生活在同一水平线上。在我写这篇文章的前一年,1997年,中国农民的人均年收入是2090多元。

还有一点很要命的地方,就是没有社会福利。公费医疗不必说了,在成化十五年1480年)之前,竟连退休金也不给。成化十五年户部尚书杨鼎退休,皇帝特地加恩,每个月仍给米二石。这两石大米,价值不过500元人民币,就算是开了大臣退休给米的先例。户部尚书相当于现在的财政部部长,退休金才给500元,其他人可想而知(参见《典故纪闻》第十五卷)。

如果看看当时著名清官的生活和家庭财产,可能会对明朝官员的实际收入产生更悲观的估计。

海瑞是一个肯定不贪污不受贿,也不接受任何“灰色收入”的清官。这位清官在浙江淳安当知县的时候,穷得要靠自己种菜自给,当然更舍不得吃肉。有一次海瑞的母亲过生日,海瑞买了二斤肉,这条消息居然传到了总督胡宗宪耳朵里。第二天,总督发布新闻说:“昨天听说海县长给老母过生日,买了两斤肉!”(参见《明史》卷226,海瑞列传)

海瑞最后当到了吏部侍郎,这个官相当于现在的中组部副部长。这位副部长去世之后,连丧葬费都凑不齐。监察部的部长助理王用汲去看,只见布衣陋室,葛帏(用葛藤的皮织的布,比麻布差)还是破的,感动得直流眼泪,便凑钱为他下葬。当时有一个叫朱良的人去海瑞家看,回来写了一首诗,其中有四句可以作为海瑞真穷的旁证:“萧条棺外无余物,冷落灵前有菜根。说与旁人浑不信,山人亲见泪如倾。”

这就是辛勤节俭了一生的清廉正直的官员应得的下场么?

海瑞是明朝晚期嘉靖和万历年间的清官。比他再早一百年,在明朝中期的成化年间,有个叫秦(音HONG,绞丝旁+雄字的左偏旁)的清官。秦为人刚毅,勇于除害,从来不为自己顾虑什么。士大夫不管认识不认识,都称其为伟人。正因为他清廉,坚持原则,分外之物一文不取,便闹得妻子儿女“菜羹麦饭常不饱”,家里人跟着他饿肚子。

成化十三年,秦巡抚山西,发现镇国将军奇涧有问题,便向皇帝揭发检举。奇涧的父亲庆成王为儿子上奏辩护,同时诬陷秦。皇帝当然更重视亲王的意见,就将秦逮捕,下狱审查。结果什么罪也没审出来。宦官尚亨奉命去抄家,抄出来的只有几件破衣裳。宦官报告了皇帝,皇帝叹道:他竟然能穷到这种地步?于是下令放人(参见《明史》列传六十六)。

这二位清官的家境,大概足以证明正式工资不够花了。

请留意,比起普通官员来,清官们还少了一项大开销:他们不行贿送礼,不巴结上司,不拉关系走后门。韩一良说的那数千两银子的费用――打点上司、招待往来的客人、晋级考核和上京朝觐等,就算是两千两银子,即20万至80万人民币的花销,大都可以免掉了。譬如海瑞上京朝觐,不过用了48两银子。由于他们真穷,真没有什么把柄,也真敢翻脸不认人地揭发检举,而且名声又大,免掉也就免掉了,一般人也不冒险敲诈他们。但是腰杆子没那么硬的小官,不仅会被敲诈,还会被勒索――当真用绳子勒起来索。为了证明这类开支是刚性的,决非可有可无,我再讲一个故事。

海瑞在淳安当知县的时候,总督胡宗宪的公子路过淳安,驿吏招待得不够意思。驿吏相当于现在的县招待所所长兼邮电局局长,而总督是省部级的大干部。我猜想,这也不能怪驿吏不识抬举,肯定是被海瑞逼的。海瑞到了淳安,锐意改革,整顿干部作风,禁止乱收费,把下边的小官收拾得战战兢兢,想好好招待也未必拿得出像样的东西来。胡公子受到冷落便生了气,叫人把驿吏捆了,头朝下吊了起来――这就是节省开支的下场。

海瑞接到报告,说:过去胡总督有过指示,要求自己的人外出不许铺张招待。今天这位胡公子行李如此多,必定是假冒的。于是将胡公子扣押,从他的行囊里搜出了数千两银子,一并没收入库。这数千两银子,也像前边一样算作二千两吧,根据贵金属价格和购买力平价的不同算法,其价值在20万至80万人民币之间。公子出行一趟,收入如此之多,想必胃口大开,期望值也被培养得很坚挺,到了穷馊馊的淳安,诸事都不顺心,理所当然要发发脾气。不幸的是,他碰上了中国历史上罕见的海青天。海瑞扣押了胡公子,没收了他的银子,再派人报告胡总督,说有人冒充他的公子,请示如何发落。弄得胡宗宪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不过,此事供说笑则可,供效法则不可。试想,天下有几个海瑞?如果不是海瑞在后边豁出命顶着,那位驿吏会有怎样的下场?痛定思痛,他又该如何总结经验教训?

驿吏属于胥吏阶层,比入流的有品级的正式“干部”低,相当于“干部职工”中的职工。这些人更穷一些,平均工资大约只有干部的十分之一,大概每个月一石米,价值不过250元人民币。但在人数上,职工自然比干部多得多。

比胥吏的级别更低,人数更多的,是胥吏领导下的是衙役。这是一些不能“转正”的勤杂人员。譬如钟鼓夫,譬如三班衙役,即现在的武警、法警和刑警。明朝的地方政府使用勤杂人员,最初都靠征发当地老百姓无偿服役。既然是无偿服役,衙役就不算政府的工作人员,政府也不发工资,只给一点伙食补贴,叫做工食银。这些钱,用清朝人傅维麟的话说,“每日不过三二分,仅供夫妇一餐之用。”他问道:一天不吃两顿饭就会饿得慌,这数十万人肯空着肚子瘦骨伶仃地站在公堂之侧,为国家效劳么?(参见《皇清经世文编》卷二十四)

无论哪朝哪代,人的一生必定要做平一个等式:一生总收入等于一生总开支。节余的是遗产,亏损的为债务。官员们要努力把这个等式做平,最好还要做出节余来恩泽子孙。而明朝规定的工资注定了他们很难做平。韩一良说了,工资就那么一点。我们也算了,县太爷的月薪是1130元人民币。这样一年也不足1.4万,十年不吃不喝也攒不够14万。而孝敬上司、送往迎来拉关系和考满朝觐这三项,就要花费20万至80万。韩一良没有说这笔巨款是几年的开销。孝敬上司和送往迎来是年年不断的,外地官员上京朝觐是三年一次,考满则需要九年的时间。即使按照最有利于开销者的标准估计,九年花二十万,这个大窟窿需要县太爷全家十四五年不吃不喝不穿不用才能填平。我还没有计算养老和防病所必须的积蓄。

相差如此悬殊的人生不等式,怎能做得平?勉强去做,当然不能保证相对体面的生活,不能让老婆孩子不数叨,不能留下像样的遗产,弄不好还有头朝下被领导吊起来的危险。另外,在开支方面还有一个比较的问题。人总会留意自己的相对地位的,都有“不比别人差”的好胜心。而县太爷每年的那些收入,并不比自耕农强出多少。手握重权的社会精英们,能心甘情愿地与自耕农比肩么?

考虑到上述的收支平衡问题,崇祯向韩一良追问五百两银子的来历,便显得很不通情理。这位在深宫里长大的皇上毕竟年轻。在逻辑上,他首先要做的不是处罚送银子的官员,而是计算整个生命周期的账目,把显然做不平的预算摆平,然后再号召文官不爱钱。当然,明末财政危机,官吏的人数又多到了养活不起的地步,要求大幅度增加工资,纯粹是痴人说梦。但这属于另外一个问题。并不能因此说,造成官员收支的巨大缺口是合理的政策。这种政策就好比牧人养狗,每天只给硕大的牧羊犬喝两碗稀粥。用这种不给吃饱饭的办法养狗,早晚要把牧羊犬养成野狗,养成披着狗皮的狼。

现在似乎可以理解支撑韩一良对抗皇上的力量了。这是现实和理性的力量。整个官吏集团已经把俸禄外的收入列入了每年每日的生活预算,列入了十年八年甚至整个生命周期的预算,没有俸禄外收入的生活和晋升是不可想象的。韩一良没有力量与现实的规矩对抗,他也没有打算对抗,并不情愿当这样的清官。作为最高层的监察官员,韩一良公开向皇上说明,朝廷的正式规矩是无法遵行的。他也把灰色收入视为理所当然,视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这是一个明确信号:在皇上身边的心腹眼中,俸禄外收入已经在事实上获得了合法地位。以不同的名目,按不同的数量收授财物,已经成为未必明说但又真正管用的潜规则。这就意味着清官从上到下全面消失。与此同时,正式的俸禄制度则成了名存实亡的制度。这套正式制度也确实不配有更好的命运,它就像善于将老百姓逼上梁山一样善于逼官为盗。

总之,从经济方面考虑,清官是很难当的。那时的正式制度惩罚清官,淘汰清官。硬要当清官的人,在经济上必定是一个失败者。当然,这里算的都是经济账,没有重视道德操守。道德操守是官僚集团自始至终卖力挥舞的一面大旗,它翻滚得如此夺目,根本就不容你不重视。我完全承认,道德的力量是有效的,海瑞的刚直不阿可以为证。但道德的力量又是有限的,海瑞的罕见和盛名也可以为证。

[注1]:国际市场上的白银价格波幅很宽,低可以到每盎司5美元,高可以到每盎司50美圆。这里以每盎司8美圆计算。1盎司为28克多一点。明朝的1两,大约相当于现在的37克多一点。银子的购买力,在明朝不同时期和不同地区的波动很大,有1两银子买7石大米的时候,也有1石大米卖1两6钱银子的时候。崇祯年间的米价普遍较高。整个明代平均起来,每石粳米似乎在0.7两上下。

[注2]:明朝的1石,大约相当于现在1.073石,即107公升。我不知道俸禄米一般是稻谷还是加工好的大米,不知道是粳米还是糙米,还不清楚应该用现在大米的收购价、批发价还是零售价。京官领到的俸禄经常是加工好的大米,当时叫做白粮。根据加工好的白米每石160斤,明朝的一斤为590克的说法,一石白米为94.4公斤。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北京每公斤粳米的零售价在2.6元人民币左右。本文的计算就是根据这些一概从优的假设。

[注3]:实际上,当时每月只发给1石大米,每年发12石,这叫本色。上上下下都是这么点。其余部分要折银、折钞、折布发放,这叫折色。按照常规,这位正七品的县太爷每年实际领到手的是12石大米,27.49两银子,360贯钞(参见万历《明会典》卷39)。这360贯钞,名义上顶了36石大米(十贯钞折俸一石),但是较起真来,由于钞法不行,货币严重贬值,这笔钱在市场上未必能买到4石大米。这样计算起来,明朝知县每个月的工资只有1130元人民币。按照明朝的规矩,官越大,折色所占的比重越大,吃亏越多。

节选自《中国官场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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