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7日星期四

我们为什么应该揪出雷洋案里安排卖淫女上电视的人?

上周,雷洋案终于等来了尸检进展,称死者雷洋符合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同时,涉案警察——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等人在案发后有妨碍侦查的行为。尸检进展公布之后,很多人都在猜测,究竟雷洋是怎么死的,怎样的行为才符合胃里的东西堵住气管,涉案警察到底有怎样的犯罪行为,等等,这些疑问目前均找不到答案,还要继续等。

但是,北京华标律师事务所认为另外一些疑问同样不能忽略,且至关重要。
1、当初警方声势浩大“宣传”雷洋嫖娼之时,是谁策划了卖淫女现身电视指正雷洋?
2、中央电视台和北京电视台的谁,不问青红皂白就按一面之词审批采访播放了?
3、警方的通稿所称“雷洋系心脏病突发致死”,这是谁起的意?
4、谁签字同意“按跳车、心脏病致死”为统一口径把稿件下发给媒体,走的什么渠道?
5、为什么当初所有为雷洋呼吁正义的帖子以秒为单位被迅速删除,而为警察洗白的稿件则直到现在都健在,请问这是谁下的指令?

上述5点,对于雷洋之死可能并无太大牵扯,但是每一点都涉及公权力滥用。事实上,任何一个社会都会发生有违社会公义之事,但是良性社会的好处就在于,它自身有着强大的纠错能力,你错了,它的所有环节都会启动,将一个一个错误找出来,还公众真相。

而雷洋事件中,舆论的走向则强烈地反映出,我们这个社会的自我纠错体系非常脆弱。相反,自我掩盖的力量却异常强大。所以,相比雷洋死亡的真相,操纵舆论的“无形之手”其实更为可怕。

在舆论被人为深度干预的背景下,嫖了可以视作没嫖,没嫖可以确认你嫖;偷了可以视作没偷,没偷可以确认你偷;杀人可以视作没杀,没杀可以确认你杀了……只要公权力愿意,它可以在大众媒体中肆意构陷一个无辜的人,当然也可以将一个贪污腐败、无所不为的人包装成一方百姓的救星。

因此,雷洋死了,不管什么原因,只要舆论可以公开讨论、自由发言,雷洋死亡的真相一定会浮出水面,只不过是时间早晚的问题;而如果公权力随意占据新闻传播机构,而恰恰后者又毫无抵抗能力,很显然,黑的很容易就被说成白的,雷洋的真相就永远只是一个追寻。

有一种说法认为,雷洋事件后期之所以反转,完全是因为舆论的强大监督力。没错,舆论是有力量的,但它的力量还远没到推进一个事件彻底向前的程度。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历史经验表明,很多热点事件的反转依然寄望于某个官员的突然反省和怜悯之心大动,否则便永无翻案之日,似乎几千年来青天老爷的剧情并未有太多改变。

河北聂树斌案,如果不是河北政法委书记、号称“河北王”的张越后来倒了台,你翻个案试试?彼时多少家媒体连篇累牍报道,但案子岿然不动。一个报道推进一个社会进程,几十年来寥寥几桩而已。而且,熟悉官场的人都清楚,根本不是新闻报道直接推进那么简单,还要契合天时地利,更要契合当时的青天大老爷。只有舆论足够强大,强大到公权力不敢不在乎的时候,这个社会的自我纠错体系才会真正建立,追逐真相的路也才不会这么刀山火海、泥泞不堪。

请回顾一下雷洋案刚刚发生的那些日子吧,看看各色人等究竟都在扮演什么角色,谁在艰难地向前,谁在睁着眼睛说瞎话,谁被轻易当了枪手,谁又在着急删帖灭火雇水军?如今,雷洋事件不该只是等待检方的结果,上述5点应该有个明确的答案。而答案里的人,应该给公众一个说法。我们不光有免除恐惧的自由,更应该有免除被相关部门及大众媒体公开抹黑的自由。因此,我们应该揪出雷洋案里安排卖淫女上电视的那些人,让他们心有所惧,不敢再随意糟蹋公民的基本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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