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国共两党初代领导人和法律均支持“台湾独立”
民国初期,大陆和台湾对彼此的认同都是非常薄弱的,根本就没有“同属于一个国家”的概念。国民党和共产党的初代领导人在此期间的涉台言论几乎都是将台湾与朝鲜(高丽)、越南(安南)并列,均表态支持台湾独立。此情况直到40年代日本败相已定的时候才迅速改变。
国民党方面:
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三条载明领土为「22行省,内外蒙、西藏、青海」,不含台湾。
1924年2月3日,孙中山在《民族主义演讲》中,指出中国在列强割据下,丧失了高丽、台湾、澎湖等藩属地。这个时期,孙中山经常将高丽(朝鲜)与台湾并列,等而视之。
1925年,孙中山:「在台湾的中国同胞被日本压迫,我们必须鼓吹台湾独立,和高丽的独立运动互相联合」。(戴季陶1927年在黄埔军官学校演讲:《孙中山先生与台湾》)
1926年,《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把台湾的「民族革命」与越南、朝鲜、菲律宾的民族革命,当作同一范畴的活动。
1931年,《训政时期约法》第一条载明领土为「各省及蒙古、西藏」, 亦不包括台湾。
1935年,日本的台湾统治机关台湾总督府,在台北举办日本帝国的「台湾始政40周年纪念会」,国民党政府当时尚未与日本断交开战,派遣福建省主席陈仪为祝贺使节,陈仪在祝贺大会席上的贺词说:「台湾人在日本帝国的统治下,过着幸福的生活」。并于1937年出版《台湾考察报告》,建议福建省学习台湾经济。
多说两句:陈仪1945年任台湾省行政长官,在任期间爆发著名的“二二八事件”,1949年初觉得国民党大势已去,想鼓动汤恩伯一起投共,汤恩伯向蒋介石告密。陈仪被诱捕后软禁于台湾,次年被枪决。
1936年5月5日公布之《五五宪草》第四条原文:「中华民国领土为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西康、河北、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甘肃、青海、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辽宁、吉林、黑龙江、热河、察哈尔、绥远、新疆、蒙古、西藏等固有之疆域,中华民国领土非经国民大会议决,不得变更」。其中,满洲(辽宁、吉林、黑龙江)是张学良通电全国东北易帜遵守民国宪法后成为民国领土。领土不包括台湾。
1938 年4月,蒋介石:「总理以为,我们必须使高丽、台湾恢复独立自由,才能巩固中华民国的国防」。(蒋介石,《抗日战争与本党前途》)
共产党方面:
1928年,4月15日台湾共产党在上海法国租界成立。此时台湾为日本殖民地,所以台湾共产党全称是「日本共产党台湾民族支部」,只不过因为地域原因,由中国共产党提供指导。中共派出了代表彭荣参加了台共的成立大会。台共的政治大纲第二、三条就表明「台湾人民独立万岁」、「建立台湾共和国」,事实上这也是中共此时一贯的立场,在20年代到40年代初期,中共习惯于把台湾和朝鲜(高丽)、越南(安南)作为同样的外国等而视之。
1928年7月,在当时高涨的抗日情绪的背景下,中共中央发布《中央通告》第54号,在《当前群众运动总目标》中提到要收回日本在山东和满洲的主权。没有提台湾。
1934年1月,毛泽东评论1931宪法大纲各条款,说:“在苏维埃地区,现住有不少来自朝鲜、台湾、安南等地的革命同志。”
1935年,中共发表《为抗日救国告全国同胞书》(《八一宣言》),呼吁中日人民联合,“并与被压迫民族如朝鲜人、台湾人等联合为同盟军。”值得注意的是,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了关于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的决议案,将朝鲜、台湾和日本工农分子的斗争领导权都交给日本共产党,再次明确了台湾的“外国”身份。
1936年7月16日,美国学者斯诺(Edgar Snow)到延安访问毛泽东。斯诺问:「中国人民是否要从日本帝国主义者手中收复所有失地?」毛回答:「不仅要保卫长城以南的主权,也要收复我国全部的失地。这就是说满洲必须收复。但我们并不把中国以前的殖民地朝鲜包括在内。当我们收回中国的失地,达成独立以后,如果朝鲜人民希望挣脱日本帝国主义者的枷锁,我们将热烈支援他们争取独立的战斗。这一点同样适用于台湾。」(详见Edgar Snow《Red Star over China》(红星照耀中国))
1938年10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提出《抗日民族战争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发展的新阶段》报告,鼓励「朝鲜、台湾等被压迫民族」争取独立。他呼吁「中、日两大民族的人民大众及朝鲜、台湾等被压迫民族……共同努力,建立共同的反侵略统一战线」。
1941年6月,周恩来在《民族至上与国家至上》一文中,明白表示中国除了要追求自己的独立自主,也要支持其他民族国家的独立解放运动。这些运动包括:朝鲜、台湾的反日运动,巴尔干与非洲民族国家的反德、义侵略,以及印度、南洋等地的民族独立运动。
1945年4-6月,中共召开第7次全国代表大会,曾刊载一份有台湾名号的文件《台湾等国留延党员致中共七大大会祝贺词》,签发贺词的「台湾等国」包括台湾、菲律宾、越南、泰国、马来亚、荷印、缅甸;贺词中明确提到中共长期支持东方各民族(包括台湾)的独立运动。(详见《解放日报》,1945年5月1日)
1947年台湾爆发二二八事件,网上曾流传但被证明是谣言的是:“中共的《解放日报》在3月8日发表「支持台湾独立」的言论。毛泽东在延安的广播讲话就说:「我们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武装部队,完全支援台湾人民反对蒋介石和国民党的斗争。我们赞成台湾独立,我们赞成台湾自己成立一个自己所要求的国家。」”但实际上,针对台湾228事件,中共的确在1947年3月8日在延安发表过广播题为《台湾自治运动》的言论,并在3月20日(因为这一天是农历2月28日)将之全文发表在《解放日报》上作为社论。其中关键的要点有两个: 1.“台湾人民的要求是极其平凡的,不过是要自治,要废止专卖制度,要台湾人能在台湾当行政官吏等而已”、 2.“我们要告诉台湾同胞,你们以和平方法争取自治,和在蒋介石武装进攻之下采取武装自卫的手段,我们对此是完全同情的。你们的斗争就是我们的斗争,你们的胜利就是我们的胜利。”这仍然是支持台湾独立的口吻。
1949-1975年,在中共建政后的《共同纲领(1949)》,《五四宪法(1954)》,《七五宪法(1975)》等连续三部宪法中,均未提到台湾问题。从1978年的《七八宪法》开始,才将“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写入宪法。注意:1971年联合国2758号决议生效,台湾退出联合国,到197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把“台湾是中共国的一部分”写入宪法,这当中的7年窗口期,其实相当于中共国法理上默认了台湾就是个独立的国家。
忠党爱国的粉红们估计会辩解:上台前说的话不算数,此一时彼一时也,治理国家的事,能那么死板吗?如果一个男的,结婚前后表现不一,这个男的大概率是个渣男;如果一个党,上台前后说辞自相矛盾,这个党大概率是个渣党。
1949-1975年,在中共建政后的《共同纲领(1949)》,《五四宪法(1954)》,《七五宪法(1975)》等连续三部宪法中,均未提到台湾问题。从1978年的《七八宪法》开始,才将“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写入宪法。注意:1971年联合国2758号决议生效,台湾退出联合国,到197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把“台湾是中共国的一部分”写入宪法,这当中的7年窗口期,其实相当于中共国法理上默认了台湾就是个独立的国家。
忠党爱国的粉红们估计会辩解:上台前说的话不算数,此一时彼一时也,治理国家的事,能那么死板吗?如果一个男的,结婚前后表现不一,这个男的大概率是个渣男;如果一个党,上台前后说辞自相矛盾,这个党大概率是个渣党。
如果一个男的,结婚前后表现不一,这个男的大概率是个渣男;如果一个党,上台前后说辞自相矛盾,这个党大概率是个渣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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