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ELM
江苏铁链女事件在网上物议如沸,前面发了四版通报,都没有压住。17日,江苏急匆匆宣布成立省部级调查组,5天之后,终于推出了第五版通报(链接)。
实话说,这第五版通报唯一的作用就是彻底打碎了某些对中共还有点幻想的围观群众的美梦,因为这版通报摆明了自己就是来堵嘴的姿态,只不过是把前几份通报做了个串联修改,复制粘贴,没有任何信息增量,不但没有解决/解释任何问题,还明确了拒绝解决/解释任何问题的姿态。
第五版通报的主要内容浓缩如下:认定铁链女=杨某侠=云南小花梅,不是四川的李莹;小花梅是从云南辗转卖到江苏的;牙齿就是牙周疾病掉落的,不是人为拔掉的;8个孩子都是杨某侠生的,网上质疑的董香港年龄对不上,是因为当地有重名的;董某民虐待家庭成员,犯了虐待罪;基层官员处理一批。
——这些内容在之前的通报里全都有,甚至有网民贴出来证据,有的大神早在江苏省调查组刚刚成立的时候就精准地预测到了第五版通报的内容,丝毫不差:
不是网友厉害,实在是中共“只堵嘴、不办事”、“不解决人提出的问题、只解决提出问题的人”的套路早已被老百姓摸清了。连胡主编都不好意思地再把里通外国的帽子扣在锁链女头上,而是说:这次媒体干干净净,没有推波助澜。那么带节奏的破坏性势力又是谁呢?那不就是共产党自己吗?
第五版通报的问题有哪些?为什么彻底毁掉当地政府的公信力?
首先在于基础态度有问题:通报说:“事件发生以来,调查人员除在我省开展调查工作外,还赴云南、河南等相关省开展实地调查,共走访群众4600余人次、调阅档案材料1000余份。”调查组理应对这些材料重新走访、复核,而不仅仅是重新复制粘贴。否则调查组存在的意义是什么?编造更多的谎言?
网上不少段子,讽刺江苏调查组“5天之内要走访群众4600多人”,这也是犯了粗心的毛病,因为第五版通报说的是“事件发生以来”,而不是“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成立以来”。但即使是按照这一版通报来看,江苏调查组的水分也太大了。回顾《寻找小花梅》一文,江苏有没有人去过亚谷村?去过,但也仅仅是去过,而不是去调查,因为结论已经在他们出发之前就定下了。
江苏调查组的这种敷衍塞责的态度,从根子上决定了第五版通报的可信度不会超过前四版通报。
其次,在核心的铁链女身份的问题上,第五版通报说:“受年龄增长造成的皮肤老化、毛发退化、脂肪组织液化以及牙齿缺失等因素影响,杨某侠容貌也发生了变化”。这一点是最为人所诟病的一点,因为这句话“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人像鉴定,杨某侠与董某民结婚证照片与杨某侠在云南第一次结婚照片、网传视频截图杨某侠照片、杨某侠身份证照片、杨某侠近照反映出的人像特征相同,认定为同一人。”实在是得不到民众的认可。就算抖音照片有可能经过PS,但与结婚证照片差异实在太大。——但调查组的态度是:我就这么说了,你信不信吧!
第三,在DNA检验问题上,通报重复了“小花梅亲属与铁链女有亲缘关系,与李莹母亲没有亲缘关系”的内容。但在前面容貌认定的影响下,这一条的可信度已经大打折扣。何况通报说的是“对上述检验对象的检材再次进行检验比对”,而不是“重新提取检材并再次进行检验”。也就是说:如果第一次做DNA测试的时候,检材就被污染了(比如混入了别人的毛发),那么你做多少次重复检验,也起不到验证的作用。
第四,董志民的罪名变更。第五版通报对董志民的罪名定为“虐待家庭成员”,这不啻是狠狠打了之前热心参与讨论法治建设的吃瓜群众的脸,因为和网友预期的“枪毙”“也给他带锁链关个十年”相比,这个罪名简直就是轻飘飘的可以由派出所调解解决、不需要立案处理那种。这个定性,把本案涉及到的拐卖、绑架、强奸(在明知对方有精神疾病的情况下)、非法拘禁、伪造身份证明等等重大法律问题全都轻飘飘一笔带过了,从必须法庭解决的问题变成了只需要两个社区大妈来调解的问题。这又如何能取信于民?难道强奸久了就强奸成家人了?
(能理解江苏调查组要拼命淡化董志民罪名的“苦衷”:因为董志民的罪行是当地官僚体系犯罪的认定前提。只要淡化董志民的罪行,才能最大限度地“豁免”当地官僚体系的罪行。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江苏丰县的犯罪,是真正的宗族和官僚捆绑在一起的体系化犯罪)
最后,其他细节问题也同样解释不清。突出的例子就是锁链女的年龄、8个子女的年龄、亲子关系、长子和次子年龄差距很大、但其余7个孩子之间年龄差距极小,可以看到:江苏调查组在“认定铁链女=杨某侠=小花梅”的这个前提下,找了很多理由和借口,勉强圆上了这些细节。但这个前提本身就很可疑,那么这几个细节又哪儿来的可信度?
粗粗一看,就能挑出这么多毛病,这复制粘贴出来的第五版通报的可信度何在?胡主编还整天挺委屈地说官僚们很辛苦希望老百姓多多理解,真是让人纳闷,复制粘贴有啥辛苦的?是你们的Windows版本太低了吗?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