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8日星期四

辉瑞卖疫苗,是霸王条款吗?

观察者网《辉瑞与多国“霸王条款”曝光:强迫抵押银行储备、军事基地》文
(观察者网上已删除)


@petriv

操作辉瑞疫苗“霸王条款”的那个真是挺丢人的。辉瑞是做生意的,又不是**办,对于**对象只惠不管。

辉瑞有这么几个诉求:

第一,不得串货。里面好几条都是只能从总代辉瑞那里买,不能从别家买二手的。这是为了维护辉瑞总代理的权利。前段时间莱克多巴湾那里叫嚣不从总代复星那里买,要从德国原厂直接买。辉瑞的条款防的就是这个。如果辉瑞这条是霸王条款,等于支持了莱湾人当时的诉求,给分裂势力递刀子了属于是。

第二,不受知识产权诉讼的困扰。这个太正常了。我盲猜国药科兴之类的出口疫苗的时候也会写这条。不然你信不信卖到当地去就会有当地的专利流氓来吸血。一纸诉讼告辉瑞疫苗侵犯了个它不晓得哪里的专利,要求停止销售啥的,恶心死你。万一这专利流氓在当地有统战价值,属于惠的对象,就更麻烦了。

第三,放弃主权豁免,抵押财产可执行。辉瑞的交易对象是政府。政府有一个特权就是主权豁免,就是当被起诉的时候,政府可以以自己拥有主权豁免为理由,拒绝接受法院或者仲裁的管辖。其原理是每个国家(主权)都是平等的,任何一国的法律和司法仲裁机关都管不到另一国的国家。这样是没错,但是在民事经济领域,问题就来了,如果一个企业出售给一个国家政府若干产品,对方国家拒绝付钱怎么办?起诉到法院,哪怕是企业本国的法院,法官看了看,对方是国家呀,主权豁免,没法审了。所以才要对方政府放弃主权豁免,这样真的对方政府违约了,不付钱了,就可以起诉,要回钱了。同样的,外国政府也可能破产,财产也可能被别人拿走,而判决执行环节和审判环节是两个事,所以有个明确的可以执行别国政府财产的条款也很必要,否则同样会面临主权豁免难题。阿根廷的军舰也被扣留抵债过,老正常了。

第五,纽约仲裁。你信不信翻翻国药科兴的合同,大概率不是在中国法院审理,就是在香港仲裁。只要是商业上强势的一方,都不可能在对方地盘上打官司。私人仲裁够客气了。至少具体那几个仲裁员基本上争议双方一边选一个,然后公推一个,这些人还要个个人声望,裁出来的结果不说是完美无缺,也大多客观公正了,唯一的缺点就是贵。

这些条款都是几百年国际贸易各种坑的总结,只要强势方有地位,不写上就是自己的律师不称职了。

最后,万一国药科兴的合同条款一样,观网打算怎么圆上?

如果合同条款不一样,那不就成了惠*政策,对**对象肉包子打狗么?

我倒是希望,在执行什么惠*政策,争取**对象的时候,在脑子上要和辉瑞达到同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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