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赫敏的头发、血统和身份
今天两段联发,主要是不愿意让人骂我卖关子。现在终于可以讨论赫敏的头发问题了。褐色的头发是什么意思呢?
前面网友的跟贴中,提供了很多有想象力的答案,依照发言次序列举如下:吉普赛人、斯拉夫人、诺曼人、加拿大人、凯尔特人、意大利人、伊朗雅利安人、美国人、澳大利亚人、爱尔兰人。我看到最有创意的答案是这个网友的留言:
“赫敏到后几部出现的眼部烟熏和眼线,头的脸比例(高额头),杂色卷发,博学智慧,和对基督教道德观的细微批判态度,很容易得出,原型代表了一种两河流域文化。阿拉伯信仰使之和传统格格不入,深厚的犹太教时期遗存知识,巴比伦,埃及,苏丹时期,丰富的文化交汇。赫敏对事件的一些预判和先知,仿佛新约中记载的,预兆耶稣诞生的东方三圣人。赫敏从书中知道的事物很大程度上引导哈利做了很多决定性的事。魔法石,赫敏差了书。密室,变形药。阿兹卡班,穿越。火焰杯。。。好吧这集没她什么事,恋爱。。。。。不胜枚举。所以说赫敏的东西方矛盾和交融特质,很可能就代表了阿拉伯,两河流域文明。”
请允许我膜拜一个先。
问题是,这么多的选项,哪个是正确答案呢?
各位修炼统治术的同学们请注意,经过多年素质教育的提倡,说我们老师只会照本宣科是不正确的,很多老师也经常提供各种教科书以外的、甚至是相当激进的观点。但坦率地说,目前我们的法学教育还缺乏一项很基本的素质训练。一个优秀的统治者最重要的素质并不是见识广博,因为一般来说统治者并不缺乏各种信息。关键是,在大量眼花缭乱互相矛盾的信息中,能做出正确的一个判断并坚持到底。法学案例课上大家都上过,每个案件中包括大量信息,哪些是有法律意义的,哪些是无意义的干扰项,哪些是自相矛盾的谎言,优秀的律师必须做出准确的判断,才能打赢官司。在英语里,表明这种判断的能力有一个词:insight,这个词由内(in)和看(sight)两个词根组成,可以翻译成“洞察力”、“悟性”、“眼光”等等。
各位请试着运用你们的“洞察力”,选择一个答案,记得要坚持己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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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赫敏的褐色头发,意味着她是个普通的英国人,她的头发的颜色是大多数英国人头发的颜色。
估计大家都很愤怒。等了这么久,等来这么一个结果。
请先不要着急愤怒。得出结论并不困难,但一定要给出判断的理由。为什么褐色头发是表示普通英国人呢?
英语中有两个词表示民族:nation和ethnic group,前一个词更多的表示“国家”、国家政权下的民族,比如Britain nation 或者American nation,后一个是语言文化上的人群,比如Anglo-Saxon,可以表示英国和美国的英语族裔。无论用哪个定义,赫敏都和哈利、马尔福一样,属于英国的主流民族,(用后一个定义,罗恩属于少数民族)。但这不足以区别赫敏和马尔福的身份。
有在英国留学的同学留言说,现实中英国人很不重视我们说的“民族”差别,他们的身份登记也没有“民族”这个选项。没错。大家研究英国人的身份问题,可以从民族入手,但民族问题有时候并不是最主要的划分方式。在民族之外,还有一个平行的概念,在传统的欧洲观念中,称之为“阶级”class,但是这个词在现在的中国被改造成和财产(有产、无产)联系在一起,和片中对不太上,比如罗恩家很穷,但他是贵族阶级。其实欧洲人所谓“阶级”这个词的本意,大体上对应古汉语中的“门第”。在阶级分类下,人的身份分为三种:贵族(noble)、自由人/平民(freeman)和奴隶(slave)。前面说盎格鲁撒克逊人是征服者/统治者,其实并不准确,严格地说应该是盎格鲁撒克逊人中的贵族阶级才是统治者。留学生一般接触不到比较高端的贵族阶级,因此会感觉英国人不太重视身份差别。
在早期的英国历史中,无论盎格鲁撒克逊人还是凯尔特人,内部都已经有了阶级分化。有人以农牧业、手工业等为职业,也有人专门以战争为职业,即武士阶级,其领袖则称为“王”,这些职业大体上都是世袭的。日耳曼民族大迁移之后,盎格鲁撒克逊武士战胜了凯尔特武士,成了英国贵族(严格地说还有后来的维京人、诺曼人,这两族也属于广义上的日耳曼民族),大部分凯尔特人或者被征服成了奴隶,或者和盎格鲁撒克逊族的平民混杂在一起,融合成现在的普通英国人,也就是平民。
贵族与平民的划分,一直是英国历史、文化和政治的重要特点,也是中国人学习英国文化的难点之一。很多人不能接受,号称“先进”的英国,直到今天仍然是一个法定的贵族国家。英国女王作为贵族之首,她既不是民主竞选的,也不是推选或者指定的,而是依照血统原则继承的。女王在英国政体中是有实权的,并不仅仅是教科书中所说的“君主立宪制下统而不治的虚君”那样简单。(女王的实权问题比较专业,不展开。)
现任女王伊丽莎白二世
女王之下,英国还有大大小小的亲王、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和教会贵族、法律贵族等共一千多人。这一千多人组成的贵族院(上院),和剩下8000万人选举出来的平民院(下院),理论上是平级的,二者加上国王,共同构成英国政治的中枢——英国国会。历史上,上院曾经拥有比下院多得多的权力。即使在贵族制度高度式微的今天,上院也仍然是英国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知道大家是否相信,直到三年前的2009年,英国才在历史第一次成立了“英国最高法院”,此前上院一直是英国的最高上诉司法机构!也就是说,最高司法权一直在贵族手中,(这个问题也很复杂,不展开)。在一向以法治传统著名的英国,大家可以理解这意味着什么!
英国国会大厦
至于贵族精神对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影响,那更是无所不在。民间对贵族精神的追求,比上流社会有过之而无不及,去年大家都领教过的这个场景:
威廉“大婚”
这场婚礼一共花费4722万英镑(折合4.7亿人民币),全由纳税人支付。英国民间的态度呢?一片欢腾,载歌载舞,视若第二国庆,(英国国庆节是女王生日)。
发张稍微敏感点的照片,2009年9月9日,某开国元帅之孙女在北京劳动人民文化宫的婚礼。哦,抱歉,这地方古代叫做太庙。
不知各位什么感觉。反正新郎的名字,到现在还处于保密状态。
言归正传,《哈利波特》中的贵族和平民,对应的是什么呢?这个问题不难回答,片中有一对很常见的概念:“纯血”/“麻瓜”。
《密室》的开场,卫斯理和马尔福两个家庭在书店相遇,两个家长亚瑟卫•斯理(罗恩爸爸)和鲁修斯•马尔福第一次直接面对面,下面是鲁修斯的一些对白:
除了又一次侮辱了卫斯理家的红头发之外,重点是muggle麻瓜这个词。这个词是罗琳创造的英语单词,还有一个近似的词,也是在《密室》中,小马尔福和赫敏在教学楼前冲突的时候说的:
Muggle,词根来源于mud blood,blood是血统,mud是泥巴,因此中文译成“泥巴种”。这其实是个漂白了的译法。在英文中,mud可以引申为肮脏、混杂。Muggle或者mud blood,其实翻译成汉语中的“杂种”更准确一点。这个词的关键,就在于“混血”。
贵族和平民的分界线有很多,最主要的一点,是血统,或者是对血统的态度。平民不介意血统是否混杂,而贵族们则坚持只和贵族结婚,因此才叫做一个“族”嘛。所以欧洲大多数贵族都是中表兄弟(姐妹),就像红楼梦里面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连环套一样。研究欧洲中世纪史,搞清楚8个亨利、6个恩里克或者12个海因里希之间的关系,历来是件麻烦之极的事,(这三个名字是一个单词,英语和法语翻译成亨利,西班牙语和葡萄牙语翻译成恩里克,德语翻译成海因里希)。
到底为什么贵族一定坚持近亲结婚呢?不是常说“远缘杂交,生下小孩聪明”吗?哈利是个父纯血母泥巴,看来正好符合这条规律,德赫党不也一直在希望聪明的赫敏嫁给高贵的马尔福吗?
很抱歉,这在逻辑上是不可能的。马尔福的家族如果能接受赫敏的话,他们家早就不再高贵了,一头铂金色长发也早变色了,也就不会被各位马赫党喜欢了。
我们高中生物书上有这样一段话,“每个人都携带有5~6个不同的隐性致病基因。在随机结婚的情况下,夫妇双方携带相同致病基因的机会很少。但是,在近亲结婚的情况下,双方从共同祖先那里继承同一致病基因的机会就会大大增加,双方很可能都是同一种致病基因的携带者,这样,他们所生子女拥有遗传病的机会也就大大增加,往往要比非近亲结婚者高几倍、几十倍,甚至上百倍。”大部分人认为的“近亲结婚,生下的后代是白痴”,基本上是从这里来的。
有没有什么问题吗?
教科书没有撒谎,但它只提供了一半真相。
问题是对于贵族来说,他们是战场上的胜利者,是具有优秀基因(跑得更快、跳的更远、更聪明、更勇敢)的人群。我们把上面一段话中的“致病”基因,改成“优秀基因”,结果就是:
“每个人都携带有5~6个不同的隐性优秀基因。在随机结婚的情况下,夫妇双方携带相同优秀基因的机会很少。但是,在近亲结婚的情况下,双方从共同祖先那里继承同一优秀基因的机会就会大大增加,双方很可能都是同一种优秀基因的携带者,这样,他们所生子女拥有优秀天赋的机会也就大大增加,往往要比非近亲结婚者高几倍、几十倍,甚至上百倍。”
这就是贵族们坚持只和贵族结婚的原因,他们怕流失自己的优秀基因。哈利的飞行天赋哪里来的呢?大家注意赫敏的英语原文:
考察人类的婚姻史,贵族们总是倾向于近亲结婚。也可以说凡是贵族文化占上风的时间,婚姻法或者婚俗就倾向于近亲结婚。古代中国人在东亚地区是优势民族,受儒家贵族文化的影响,历来就流行姑表亲,以至于公公婆婆被称为“舅姑”,因为没结婚之前就这样叫的。姑表亲中大家最熟悉的,就是《红楼梦》中的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在这种传统下,晴雯再优秀,也不能嫁给宝玉。
相反,凡是在历史上平民文化占优势的,都会有大量的亲属婚姻禁忌。在罗马天主教的教规中,最多的时候曾经禁止七代以内的血亲结婚。(历史上天主教会主要是代表平民的立场,这个问题很复杂,不展开讨论。贵族们一直反对这一教规,后来教皇特地作出了例外的规定,具体考证属于专业知识,也不展开讨论)。
欧洲贵族们的近亲结婚(主要是表兄妹结婚,但也不完全排除堂兄妹,反正在欧洲语言中这两个词是一样的。)结果就是,纯血的贵族,更多的保持了他们祖先的典型体貌特征,英格兰贵族仍然是铂金色头发,苏格兰贵族仍然是红头发,而混血的平民,则出现了某种体貌特征的混合,于是赫敏就是褐色头发了。遗传基因的具体规律很复杂,这里不讨论遗传学的细节,比如头发的颜色是怎样决定的之类。哈利波特是部儿童文学作品,原作者只是简单的用这三种头发的颜色来表示马尔福、罗恩、赫敏三人的出身,就像京戏中的脸谱,红脸的关公代表忠诚,黑脸的张飞代表暴躁一样。(历史上这两位也长得是正常人。)
现在大家知道赫敏的压力有多大了吗?
顶着一头代表平民的褐色头发,来到这个学习统治术的贵族学院,大部分同学不是纯血、就是Half-blood。在这里她面对的不是“偏见”,恰恰相反,马尔福们的看法是“正见”,是科学。人家的优秀素质已经比你领先几十代了,有优越感是正常的,歧视到你无话可说。
必须强调一点,在英美主流文化中,坚持人种、出身方面的“歧视”是一个基本的思维方式。其中的关键词,也是个英语固有的概念,叫做discrimination。
(抱歉这个帖子里总是爆单词,作为外语大学的法学老师,讲课总得加点本校特色。不过顺便给各位提个小小的建议:下载观看英美影视作品的时候,尽量听原声,看双语字幕,因为一个文化体系的核心概念,基本上是无法翻译的,只能看到原文才能理解。不信大家自己试试把道、太极、阴阳、仁、孝、关系、面子等翻译成英文看看。)
第二篇里带着大家转了地球一圈,分别讨论了哈利波特中的各种文化因素,(其中日本文化错了,多谢各位指正,不过删掉并不影响结论)。主要的用意,就是想给各位直观的介绍一下这个discrimination的概念。这个词常和种族race连用,即racial discrimination,翻译成中文为“种族歧视”,其实英语的本意中,discrimination原指“鉴别”、“区分”、“区别对待”,并无贬义,意思是“对不同的人给予不同的待遇”,如果向古代延伸一点,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有一句名言:“正义就是使人人各得其所”,那么这个“区别对待”反而是个褒义词。法学的同学请特别注意,大部分法律制度(尤其是民商法)的价值取向,其实并不是“平等”,而恰恰是这个“区别对待”。
英美文化中有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认为自己是征服者,是优秀的文化,其他民族都是被征服者,他们的文化都是劣质文化,但要根据其劣质程度,给予其不同的区别对待,比如法国是表兄弟,德国是堂兄弟,中国人是情人,印度人是家仆,防着点犹太人,千万不能给“那个民族”有正面露脸的机会,等等,这就是discrimination。说白了,英美文化的根子是征服者的文化,里面根本就没有“民族平等”这个念头。
说racial discrimination/种族歧视,最常见的还是对黑人的歧视。有人说怎么在电影中看不到呢?哈利波特电影中,黑人只有两三个跑龙套的角色,第二篇还忘了一个,乔丹李,第一部的魁地奇解说员
但其实这些都不是文化意义上“真正的”黑人,最多只能算是些认同英美主流价值观念,除了一张黑皮肤之外已经完全同化的黑人。像奥巴马、骆家辉,都是“黑/黄皮白心”的,(亚裔的俗称香蕉人,不知道非洲裔俗称什么,奥利奥?),大家不要被这种表面现象给迷惑住,美国文化中歧视黑人是根深蒂固的,哈利波特中也有体现。真正的黑人在这里:
家养小精灵——多比!
没错,Domestic elf根本不是人。这就是美国人对文化上没有同化的“真黑人”的基本想法。除了野生的之外,他们最大的用途,就是充作家奴。
小说中家养小精灵戏份较多,电影中删掉不少,因为这个东西的文化原型到底如何,美国观众自己心里很清楚,家丑不宜多提。在剩下的一点点情节中,家养小精灵也是典型的奴隶族,他们怯懦、愚蠢、谦卑、经常干傻事,简单的说就是天生的奴隶。多比在第二部《密室》的开始出场,一上来就被哈利波特的一句“请坐”感动,可是大家看剧照,多比一直是跪着和哈利说话的。多比还算追求自由的“自由派小精灵”,最后为了追求解放而光荣牺牲。另一个布莱克家的克利切,就是典型的“保守派小精灵”,也就是美国文学中常见的“老黑奴”的形象。克利切最大的梦想,是像他的先祖一样,在老得干不动了之后,让主人将他的头割下,和他祖先的头并排悬在墙上作为装饰。克利切的这个形象,大家可以对照某些美国文学,比如经典的《gone with wind/乱世佳人/飘》中的黑人,去看看英美主流社会对黑人的真实心态。
原著中霍格沃茨也有家养小精灵,负责扫地做饭,结果被电影砍掉了。同时砍掉的是赫敏在她的四年级时决定成立组织“家养小精灵福利促进协会”的事。Society for the Promotion of Elfish Welfare缩写SPEW,就是英文“呕吐”的意思。赫敏出身低微,全校同学中只有一个半血、一个少数民族做朋友,为小精灵呐喊符合她的身份,但在霍格沃茨的主流观点看来,就有点“令人作呕”了。
就算不考虑反角马尔福,男一号哈利对待家养小精灵的态度,其实也挺不怎么样的。《密室》的结尾,哈利虽然因为和马尔福作对,利用藏袜子的方法巧妙的解放了多比,但打狗是为了打主人,并不是为了狗。哈利和多比有下面的对话:
哈利的话其实就约等于一个字:滚。
大家都知道美国南北战争中林肯解放黑奴。其实这更多的是一个宣传,南北战争的真正问题,是南北双方的白人在经济发展道路上的利益矛盾,黑人只是个斗争的题目而已。南方其实也有解放黑奴的法律,可是林肯仍然将战争进行到底,直到火烧亚特兰大。战后,双方的白人问题解决了,也就和解了,叛乱领袖们,又重新回到华盛顿做议员和部长。黑人呢?美国从此开始了长达百余年的种族隔离制度。黑奴虽然获得了人身的自由,但只能生活在自己的小社区(如果你管它叫做社区的话),连坐汽车都是和白人分车厢的,直到二战后美苏争霸,为了抵消苏联的影响,才有六十年代的“黑人平权运动”。种族隔离的原因,就在于主流白人对黑人的一贯看法:愚蠢、贪婪、缺乏自控能力。片中,多比对哈利确实一片好心,但是三次帮忙都帮了倒忙,给哈利带来无穷的麻烦。哈利虽然出于马尔福较量的考虑,解放了多比,但也肯定不愿意多和多比打交道。
有人说,这些早都是历史了,奥巴马不是已经当上美国总统了吗?为什么你还说美国歧视黑人呢?确实,现在美国已经没有“黑奴”这个具体制度了,但“种族歧视”的精神并没有改变,最多用“墨西哥非法劳工”代替黑人,或者用黑白混血的奥巴马打打广告而已。(奥巴马的白人妈妈家族血统很高的,而他的黑人爸爸除了生下他之外好像就和他没什么联系了。)道理很简单,没有奴隶,就没有贵族。不歧视异族,怎么凸显本族的高贵?让美国人对有色人种客气一点,没问题,让美国人放弃自己的优越感,那就等于没有美国了。
关于英美国家的血统论——贵族(平民、奴隶)观,暂时分析到这里。有人问我是不是法西斯,来这里推销血统论。这个问题我表个态:我和大家一样,也没有什么高贵的血统,只是个普通中国人而已。我当然也不喜欢被白人歧视。只是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英美国家是中国全球竞争的最主要对手,不搞明白他们的一些内心想法,我们的决策就会有错误。建议各位不要对号入座,分析咱们中国人内部的族群血统,希望下面的讨论集中在欧美文化历史和政治方面。(本段落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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